第二天的下午1点后,午饭结束之后,正到了绝大多数人有点迷迷昏昏的时候。
一行三人从世纪泰姆酒店的侧门走了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两个年轻人。他们的穿着做工考究,但样式普通的冬衣,脖子上都缠着红色的运动围巾——正是这个城市的名片之一,雾都兵工厂天球队的应援围巾。
这样打扮的人群,在今天这个属于球迷的大日子中,真的是太常见了。
三人径直来到了酒店外的出租车候车点,等待着出租车前进。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年轻人跑了过来,张开了外衣,露出了里面雾都兵工厂的球衣。他明显是一位狂热的球迷,隔着几米远,向那三人大喊了一声:“兵工厂!加油!”
三个人都有点愣,但周围的行人,包括不少带着球队外围应援物的球迷们,都露出了会心的神色。
“兵工厂!必胜!兵工厂是今年的冠军!”
“兵工厂一定是冠军!”球迷,以及不少行人都大声应和了起来。
那个老人似乎意识到,要是不加入这个呐喊,实在是太显眼了,当下也大喊了一声:“打倒猴子!”
另外两个年轻人也反应了过来,赶紧加入了呐喊的行列:“打倒猴子!”
更多球迷们也在齐声高呼这。
这时候,自动出租车也抵达了。老人向大家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大喊了一声:“我们赛场见,给那些猴子点颜色看看!”然后,便在大家的欢呼声和起哄声中,钻入了出租车,迅速离去。
年轻人则一边和其他球迷握了握手,高声合唱了一首兵工厂的队歌,这才离开。他没有坐车,而是来到了旁边的一个暗巷之中,和另外一个同样穿着兵工厂队徽连帽衫的人擦身而过。
年轻人在原地呆愣了两秒钟,满脸迷茫地看了看周围。
“我怎么在这里呢?啊,要迟到了!”
他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口袋里已经多了一百块的钞票,而是以平身最快的速度跑向了光轨车站。可在此之前,和他擦肩而过的那个连帽衫年轻人却已经上了车,找了一个人特多的地方挤着。在一大群球迷的簇拥中,他打开了耳麦,将个人信息终端藏在了人群中,迅速操作了起来。
兜帽之下的余连露出了笑容。
“……很好,声纹资料比对完成,确实是他们三个。呵,应该是戴着能偏转外貌辨识的科技道具,或灵能宝具吧?何必要这么谨慎呢?明明你应该是不知道我存在的。”
不过,越是小心,不就越说明你心里有鬼吗?
半个小时后,余连从光轨车站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两点半了。他仰头,看到的是人潮汹涌的街道。道路尽头的十字路口上,填满了自己眼底的,赫然便是一座巨大的圆形竞技场。
除了是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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