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湿、泥泞、所见之处充满了氤氲,这便是每一个能够有机会进入到这片远古洞窟里来的人都会对这里产生的第一印象。
是的,说起来,对于这里具体是什么所在,约翰作为斯图尔特家的核心家族成员其实是知道的。因为在美国魔法国会成立之前,与这里的“某些生物”进行的定期交涉维护工作,斯图尔特家族也一直都是参与方之一。
于是理所当然的,约翰的弟弟布鲁克斯,显见也同样知道这个地方。
布鲁克斯自幼便是一个有些内向的男孩,平日里在家、在学校都很老实,再加上学习很优秀,与比自己大很多的那个不靠谱的兄长约翰不同,他向来都是为家长和教授们所喜欢的孩子。
这次跟在提娅后头逃学来到纽约,或许便是他长这么大以来所做的最出格的一个决定了,没有之一。
然而,无论这趟行动事后看来有多么地冲动,布鲁克斯都没有感到后悔。不管是因为对提娅的担心,还是因为他自己内心深处兴许也很渴望这种脱离常规约束的感觉,既然已经做了,便再没有了中途放弃的理由。
所以,当布鲁克斯在纽约那人来车往的喧闹街头跟丢了提娅,之后几天里又遍寻不着之后,聪明的他最终也抱着与那位傲罗副队长克罗杰近乎一致的想法来到了这里。
布鲁克斯在家中的藏书室里读到过约莫两百年前,他们斯图尔特家族……或者说是美国伊法魔尼魔法学校,还是一个因时局需求、需要同时涉足各方面管理的特殊所在。而与这常年居住在地下远古洞穴中的“那些生物”进行定期交流维护关系的工作,斯图尔特家族的那位先祖也有参与。
直至两百年后的现如今,虽然这项工作已经完全移交给了魔法国会那边的相关部门,但要说到与那些生物之间的关系,恐怕还是斯图尔特家族的人会更好一些至少布鲁克斯是这么认为的。
因此,布鲁克斯来了!毕竟要说起对整个纽约市地区的了解,“它们”若称第二,大概不会有人敢称第一。
“哗啦……哗啦……哗啦……”
洞窟的空间越来越大,脚下的水也越来越深了。隐隐然能够感到这些水其实是有流动的,并不是死水,所以倒是也没什么臭味,只是走起来就显得愈发艰难了。
布鲁克斯蹚着冰凉的水一步步往前走着,手中的魔杖尖端散发着略显微薄的光芒,勉强能够照亮周围的部分景象。他的脚掌能够感觉到,水下的地面并不平整,好像到处都散落着什么,还好起码还不至于没法儿行走。
眼下,他一边不免提心吊胆地在洞窟中继续迈进,一边心里却仍在为自己途中跟丢了提娅而感到有些懊恼。要是当时再跟紧点,又或者在见到提娅的那个路口干脆就不顾一切追上去,那就不至于还要到这种地方来了不是吗?
只是此时此刻,即使再聪明也还只是个孩子的布鲁克斯却还没有想到,不知不觉间其实自己也已经变成了那个因为失踪而被找寻的对象。
“哗”
忽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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