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英看来有些为难,不过还是点了根烟道:“小嫂子……”
“……都这么多年还没长大吗?”赵小兰白了一眼郑英,人白就是有优点的。比如说他这张脸比叶国豪显嫩。
可惜有沈傲了,要不然真的很想让女儿嫁他家。郑英的陆双双的儿子颜值肯定不弱,再加上为人都挺正派的以后嫁过去也不用愁被欺负。
沈家她不是太熟悉,论底蕴应该和郑家差不多。然,沈傲毕竟是重生的,他对女儿的爱也不似做假,所以看来她是多想了。
这个时候听郑英道:“那嫂子,这个小杂志的内容你看了吗?”说完从兜里拿出一个卷着的杂志,赵小兰看了一眼就皱了下眉。
因为封面上写着,新z国第一位悬疑女作家的日常生活续事。
尼玛,这不就是那个水月涵写的东西吗,还真的有杂志敢发啊。
果然为了出名还真的什么事儿都敢做,打开来看了一会儿发现还有人给专门修改了一下看起来比平常好多了。不过只发了两章,离后面的小黄/文还差那么一点儿,看来自己要马上行动了,否则还真的让他们踩着自己宣传下去了。
赵小兰将杂志放在手心里道:“多谢了,我会尽快告这家杂志的。”
“不是你委托他们写的?”
“不是,这是我一位在a市的邻居偷偷写的,不过我并不知道。”
“哦,那我明白了。”
想借着嫂子的名声出道嘛,郑英挺鄙视这样的人的。
现在的人已经不像头几年以嫁军人为荣,现在大多十分喜欢知识份子。只是要是在杂志上发一篇文章或是有一点学历都会被别人捧上天,所以嫂子这几年的声名要比前些年好太多了,尤其是她还是一个深入男人和女人同时喜欢的作家。
“是不是觉得我太激近了,连劝戒都没有就马上决定要去起诉?”如果是别人赵小兰就不解释了,但郑英算得上是叶国豪的好朋友自己最忠实的读者,所以她还是要说一下的。
“不,我觉得对付这样的人应快准狠,现在的宣传力度可比以前强太多了,一个弄不好声名就没有了。”郑英与别的一些当兵的不同,他心思细腻且紧追时代的脚步,所想的自然也不同。
赵小兰点了下头道:“所以,我要做的是怎么在这样的世间保护自己和小家。”
“我赞同。”郑英说完之后就道:“我们回去吧,不然老叶又要吃醋了。”
“嗯。”看来郑英还是很了解叶国豪嘛,所以当初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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