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少女手中的尾巴动了一下。
虽然擦身而过的旅行商人或是旅人们看到那尾巴,总会猜测是什么动物的皮草;但事实上,那尾巴至今仍然长在主人身上。
那是用梳子细心梳理着动物尾巴的少女所拥有。而且,少女不仅拥有尾巴,她的帽子底下还藏了非人类所有的动物耳朵。
当然了,拥有动物耳朵和尾巴的人不可能是个正常人。
在世上,虽然存在着出生时被妖精或恶魔附身,而拥有非人类外表的恶魔附身者,但是少女并不属于这一类。
少女的真实模样是一只寄宿在麦子里、神圣得教人畏惧的巨狼,其名为约伊兹的贤狼赫萝。对于具有常识的正教徒来说,赫萝是被尊称为异教之神、令人惊惶恐惧的存在。然而,罗伦斯畏惧赫萝已经是过去式了。
现在的罗伦斯不仅能够轻松地拿赫萝总是引以为傲的尾巴开玩笑,更是常把她的尾巴当成怀炉使用。
“毕竟你那尾巴的毛发如此浓密整齐,光是放在盖腿布底下,就温暖得像是盖了堆得跟山一样的厚重皮草嘛。”
恰如罗伦斯的盘算,赫萝得意地用鼻子哼了一声后,一副“真是拿你没辙”的模样把尾巴收进盖腿布底下。
“话说,城镇还没到吗?今天会到呗?”
“只要沿着这条河往上游走,没多久就到了。”
“总算可以吃热腾腾的饭了,咱可不想在这般寒天里再吃冷稀饭了。不管怎么说,这都太教人厌烦了。”
就算有自信比赫萝更习惯吃难吃食物的罗伦斯听了,也赞同赫萝的话。
虽说旅行的唯一乐趣就是吃,但是在冬天,恐怕就不能算是乐趣了。
因为在冻得打颤的寒天里,只能够选择直接啃咬又硬又苦的黑麦面包,或是黑麦面包加水熬煮成的稀饭,而搭配的菜色就只有不带什么咸味的肉干,或是耐储藏蔬菜的代表——洋葱和蒜头而已。
因为赫萝原本是只狼,所以她不敢吃带有强烈味道的洋葱和蒜头,而她也讨厌吃苦涩的黑麦面包,所以只能够快速吞下加水熬煮的黑麦稀饭。
对于贪吃的赫萝来说,这简直跟严刑拷打没两样吧。
“嗯,我们要前往的城镇正在举办大市集,应该会有很多吃的,你就好好期待吧。”
“喔,可是汝啊,汝的荷包受得了多买东西吗?”
罗伦斯一星期前在教会城市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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