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姑娘们都走了。
张俪和小旭一人一个盆儿,坐在床上泡脚。
桌面一片狼藉,酒瓶子空了,吃食全光,连那破蛋糕都下去大半。若非怕吵到别人,她们能搞到第二天早上。
小旭揉着自己的小脚趾,哂道:“还以为你孤家寡人,结果这么热闹,早知道我就不来了。”
“你不来她们也不晓得,你又酸什么?”
张俪泡脚的时候还在看资料,确实瘦了不少,她脸蛋圆润才好看。
“嘁!我不来你就酸了……”
小旭哼了一声,又打量打量屋子,道:“哎,我记得当年我住隔壁,这屋住的是老太太(贾母),双人间,我们可羡慕了,现在瞧瞧也就这么回事。”
她摸摸暖气,“还是那么冷,我给你带了电褥子。”
说着从包里拽出一条新的单人电热毯。
“你现在这么富裕了,东买西买的?”
“接了几个小广告,赚了一点。我现在人手基本固定,明年肯定能搞起来。”
“那你有办公场所么?”
“在学校租呗,设备也租。”
“哦,钱不够就吱一声。前阵子邓洁给我来电话,说股票涨了,我也不太懂,反正现在七块钱了。”张俪道。
“七块……”
小旭惊讶,最初买了两千块钱的,一块钱一股,哇,一万四!
“行呀!你就当给我投资,等我成大款了回过头养你。”
俩人泡完了脚,准备睡觉。
张俪脱掉衬衣衬裤,里面鼓鼓的,粉色带花纹,下面更是圆润饱满。小旭一眨不眨的盯,甚至拍起了手,“好看!”
“别学坏。”
张俪瞪了她一眼,脸蛋微红的换了小背心。
招待所取暖差,电褥子也小,中间一条热乎。俩人拽过棉被挤在一块,外面北风渐起,走廊偶尔传来脚步声,隔壁的咳嗽清清楚楚。
老实说,这才是她们最习惯的相处方式。从《家春秋》开始同吃同住,从未分开太久,三年就这么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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