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五章 噬魂狂魔及两大人物 1

老瞌龙已经三百多岁了但到底是三百几岁连他自己都记不得了岁月之风雨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年轮是一圈又一圈的看得连他自己都眼花了他老了。

年轻的时候几个孩子围起来才可以抱得住的腰围曾经让他风光了那么一段时候但现在百虫腐蚀不长新枝树叶早已掉干了除了那硕大而臃肿的老根之外其他部位不堪一击他已经变成了一条朽木一条废柴甚至连废柴都不如因为连作柴薪的最原始最基本的用途都没了更不用椅子或者什么家具的!当然他是树人和树还是有区别的但树人仍应该有树的性质才是!

他老了快死了这他几乎每天都深切体会到:几乎毫无光合作用无论是白天与黑夜都打瞌睡找东西的时候那东西明明在手里以为掉了。这些都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他“树变(由一种树变为另一种树例如梧桐转化为白杨)”的时候这几乎要了他的命他衰老的生理机能已经无法承受体形和结构的剧烈变化了况且在“树变”的时候消耗了太多的能量而他的身体已经不能制造出更多的能量了!

这便是岁月的无情残酷而毫无道理!

但岁月也留给了他大部分美好的东西这才是最重要的毕竟他活了三百多年可以说什么都经历过了自然就不会怕老更不会怕死!他见证了潇洒林在其三百多年得风风雨雨、世态炎凉、人生沧桑对其了解甚至比自己还要清楚:一花一草一昆虫他都了如指掌没人比他在爱这片森林了!

这里是他的家一个古老而清新的家一个经历千年风雨洗礼的家一个千万成员的大家庭!他出生这里必定要死在这里无论如何他都属于这片肥沃的土地这个快乐幸福的大家庭!

也许是因为老了所以才会生出这千万的感慨但唠叨一向是老人的通病这绝不是一种病而是经验的转载道理的传承、生命的教导!

所以年轻人有时多听听老人的唠叨是有益处的老年痴呆症患者除外。

此刻在夕阳的沐浴里他不再惯性地瞌睡、唠叨而是站在高处静静地看着朝晖好像已经和它融为一体了似的!

他当然是想到自己虽然夕阳和他哟很多相同的之外而是一个人一些事以及对人生的一些看法。

他想的不是年轻而是年轻人某个热爱生命的年轻人。

为什么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却几乎每天都受到了生命的威胁呢?是不是因为生命的危险性而显得其宝贵呢?或者是老天喜欢捉弄好人

他想的当然是陶小志这个遭受到很多不幸但生活态度仍然乐观的人以及他危危可及的命他不敢去看他看着死神对他的一刀又一刀他还能挨得了多少刀?这在局外看来十分的恐怖就像死亡之刀是捅向他的一样!他如果是陶小志的话肯定早就挂掉了他可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恐怖的毒呀!他居然活了三百多年而陶小志呢只不过才三十多岁还没有遇上生命中的许多美好的东西却要成为死神的试验品。天哪这么多的不公平!如果碎玉是可以分享的话他愿意和这年轻人分享无论多少都可以!

但是他看到的年轻人是一个多么顽强的生命!他所承受的痛苦觉得常人可承受的就算是神想想都会吓破胆的但他仍然活着而且活出了生命的价值这或许就是上天赋予他的使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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