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出了林家的范围,刘琛才后知后觉的摇了摇头,轻轻叹了口气。
时间会改变一个人。
他多次听林逸说,他的那个弟弟变了很多,商人的做派愈发浓重。
极少谈感情,除了林逸和林茂全这两位家人,林志待人做事第一步考虑的,是利益。
把一直以来算账的那份精致发挥到了极处。
刚才那番话,若是普通人,恐怕只以为是挽留,想劝刘琛为了和平留下来。
但真正的挽留,就不会说的是“离开大哥”,并反复劝他和大哥一起。
甚至以名望、财富和官位画饼。
显然,他舍不得的,是大哥失去这一员干将,会影响之后的功绩,以及自己掌管的生意。
一句话的意思往往在话外。弦外之音才是本意。
能力出众,不贪任何回报,最多保障生活所需,这样的人要是作为员工,该是那位老板多少辈积来的福报。
林逸拿刘琛当兄弟,林志拿刘琛当员工。
只是,林志在刘琛和林逸面前,还是有些稚嫩了。
甚至开口第一句,就被刘琛听明白了。只是为了给林逸留面子,没有戳破。
“阿志,我再和你说一次。刘琛是我兄弟,你以后不要拿商界的那一套来对他。我们都是武人,重的是情义。这不是多少钱,多少名声能衡量的。”
“嗯,大哥,我知道了。”
林志望着刘琛走远的身影,林逸的话如过耳风一般留下余音,又随风散了。
这种话他听过很多次,一句知道了,也说过很多遍。
林逸摇摇头,他对林志的一切都很满意,唯独对他那商人精英的算账心思,有些反对。
不是说那是错的,只是他无法认同。
“真希望你是真的知道了。别怪我不提醒你,刘琛不是简单的人物,你要是拿交易算账那一套搞在他身上,吃了什么亏,别怪我不心疼你。”
羊城,离季华不远,美食之都。
对爱好美食的刘琛来说,是最好的归处。
自那日离别,已过去两年有余,时值1947年。
夏,来自海洋的季风,带着咸咸的水汽,冲上大陆。
印着大片花纹的的海滩大衬衫,沙滩裤,人字拖。
风透过衣服下的间隙刮过皮肤,带着凉爽。
白汐在吃刘琛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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