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情。我想见公主,也纯粹是好奇罢了。
洪兄如此说法,也太看不起我乌剑门了!”
秦朝云不知不觉,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乌剑门的一份子,听到玉守云出言讽刺,自是不爽,忍不住怼了过去。
你是城主了不起?你现在敢自认身份,我就算你赢!
显然,玉守云不敢,他还想以另一个身份逍遥自在,多认识几个有趣的朋友呢。
“是,是我说错了。乌剑门确实是一个很优秀的门派,诸位的工作怕也是守卫们安排的。
只可惜,现在的公主,哎,已经不再是曾经的朝云公主了。”玉守云说着,又从旁边拿出一个红色的酒瓶,自顾自饮起来。
“好了,红烛酒最烈,借酒浇愁,杯不过三。你已经喝了三杯,不能再喝了。”秦朝云下意识地抢过他的酒壶。
这个玉守云搞什么,居然喝红烛酒都上瘾。
“你怎么知道这是红烛酒?”玉守云死死地盯着秦朝云。
“我,我听乌铁大哥跟我说的啊。”秦朝云也猛然发现自己露馅了,连忙找了个借口:
“哼,我跟你说,我不是吹的,我乌铁大哥对这个酒窖,了如执掌呢。还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
“她竟然,连这个都告诉你了。”玉守云看着乌铁,有种莫名的忧伤:这本该,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
原本这瓶红色的烈酒,名为霸王百花酒,酒瓶上也标的霸王百花。
是秦朝云听她娘亲讲起红烛姨的故事,觉得这烈酒,跟红烛的性格特别像,才跟玉守云偷酒喝的时候,两人把它命名红烛酒。
玉守云看着乌铁,心里是说不出什么滋味。就好像自己的东西,被乌铁给拐走了。
“难怪她始终沉默寡言、郁郁寡欢,原来都是在思念你。”
“你说谁?”乌铁反问。
“当然是朝云公主。我有幸去陪朝云公主读书,倒是见过她几面。你许久不见她,或许不知,她真的憔悴了许多,心事也多了很多,再也不像从前那么开朗活泼。”
“洪先生,你的心上人,该不会是朝云公主吧?”姬云尘倒是聪明,突然就问了。
“当然不是,我不过是一介书生,怎么攀得上朝云公主。我的心上人,与我自小一起长大,早已定下深厚的情谊。我自小发誓,非她不娶,终其一生,都要为守护她而活。”
见鬼,那是你爹让你发的誓!
“洪大哥,这就是你不对了。亏你还是读书人,怎么这么想不开呢?
谁年幼时还没发过一些乱七八糟的誓言?可那时候你又懂什么?根本做不得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