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二章 frog&fog(二十四)

老国王将我招到他的会客室,

这里阳光充足,灰尘像金粉一样在朝阳下飞舞。

曾有人告诉我,我最大的不幸是不相信友谊,以及人类最喜人的感情——爱。

我想这一点我和大多数人相同,

在自己不需要的时候就会舍弃对自己没用的,

友谊不过是个空名,至于将感情让给妇女就更没必要了,

男子的内心和目的都必须果敢,否则便与政治或战争无缘。

我很久没有在客座坐过了,这让我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可我年轻时就是这样,

常常坐在椅子里被人挑选。

我抚摸着椅子扶手上的鎏金羊头,体味着这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绵羊王国的臣民都很富足,许是因为国王不主动对外发动战争,不需要加重臣民的负担,

与绵羊王国相邻的野兔国有很多工匠,他们擅长制造弩,但它被其余大国围住,

只要他们有扩张的打算就会被周边各国给歼灭,因此他们只好将自己造的弩卖给那些王国。

老鹰和公鸡国原本有最多的战士,却因为两国不断争斗、人口减少,最终要靠联姻维持和平。

山鹑国是最强大的,但是它地处平原,绵羊王国位于高原之上,士兵无法适应这里的气候,另外老国王很喜欢修防御工事,加上那些守城利器,这才久攻不下。

我记得绵羊该在平原放牧,山鹑则该在山上,

奇怪的世界,奇怪的国家,奇怪的习俗。

老国王:你可知我为什么把你找来?

不,我用傲慢的语气说,你想干什么?

老国王:你想把哪个王国从地图上抹去?

我:你为什么会那么问?

老国王:你不会是无地的国王。

我:你说你会把女儿嫁给国王。

老国王:你现在还不是。

我:你不想毁了我,铲除掉威胁?

老国王:我已经老了。

我弄不懂他的逻辑。

老国王:你是否有过婚姻?

我:有过。

老国王:怎么结束的?

我:是她先背叛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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