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他不用从最低级的做起,他一上来,就是最好的那个位置。
就是可以决定一切。
这些,都是他奋斗的结果,而那个孩子,是他生命的延续,所以应该一起都属于他的。
薄浅,算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他的父亲,是厉害的企业家。
他的母亲,是厉害的艺术家。
他母亲的家庭,也是厉害的家族企业。
这个孩子,可以说天生含着金钥匙出身的。
他这一辈子,根本不需要付出什么努力,就能实现一切。
别人要穷极一生奋斗的东西,他伸伸手,可能就拿到了。
多么好啊。
多么厉害。
会投胎就是好啊。
薄锦华那个时候看着那个小婴儿,就忍不住想起,自己刚创业的时候,多么苦逼。
刚开始的那几年,是怎么到处求爷爷告奶奶,怎么给人伏低做小,怎么一步步,辛苦的走到今天来。
为了能坚固自己的产业,他甚至去讨好那个千金。
最后,成功娶到了千金。
而这一切的一切,才换来了今天的荣耀跟成绩。
结果,就因为那个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体内流着自己的血,自己就要把这一切都让给他。
想的,未免也太美好了点。
那个时候,薄锦华觉得,自己就恨上这么个小婴儿了。
想想他以后的美好人生。
想到自己的不幸遭遇。
哪怕是自己的亲儿子,他也开始憎恨上了。
因为不喜欢,太过讨厌,所以,在薄浅的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才出手的那么毫不犹豫。
最后,他成功了。
看着薄浅日渐堕落,他私底下不知道有多高兴。
他甚至暗暗庆幸着。
他一手推动着自己的计划,把薄浅培养成一个废物,然后,把他推出董事局。
公司不是他一个人的。
到时候,哪怕薄浅母亲的家族反对,也没任何用处的。
毕竟,薄浅就是一个废物,让他管理公司,岂不是让公司早早就完蛋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