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54章 第1054章

48小时内,已购买9o以上v章的读者才能看到最新章节修真界最常用的记录工具是玉简,跟上辈子的u盘差不多,小巧易携带,文字图片视频音频什么都可以存放。不加密的u盘,不是,是不设置限制的玉简,会使用灵力的人就能读;设了限制的玉简,就只有满足条件或者能解密再或者能破坏锁的人能读。

我的日记随笔……不是用玉简记的。

玉简这东西毕竟可能丢失,丢失了就可能被人捡到,被捡了就可能读到里面的内容,怎么设置限制都有可能被人破解。日记这种私密的东西可不能冒这个险,尤其我的日记里面吐槽那么多、那么话唠,被人看到了我高冷的形象何在?我可不想闹出修真版的xx门。

所以我是记在脑子里的,只要没被人搜刮大脑,我就能保住我的日记。如果被人搜刮了大脑……那日记已经不重要了。

嗯?所谓记在脑子里就是每天随便想想,过了就忘记?

如果是上辈子的我,那确实是。不过,这辈子我有金手指。

作为一个穿越者,或者叫带着上辈子记忆投胎异世界的人,没有金手指对不起这份奇遇啊。我的金手指就是记忆力。

福尔摩斯有一座记忆宫殿,我也有,而且是这辈子天生的,仿若实体的。任何我接触过的东西,无论文字、声音、画面、触感……都会留在这座宫殿中,永不淡化,且自动分类。想取用随时可取,想暂忘随时可关闭。

我至今记得一双苍老的手将我抱在怀中,沙哑的声音中却带着并非迟暮的活力。那是我对我娘的记忆,也是我这辈子最初的记忆。

我也记得婴儿时期我爹托着我给我讲入门剑诀,虽然当时我一句话都没听懂,绝望地以为需要重头学一门外语,但每一个字的读音我都记得,我爹的每一个抑扬顿挫,对每一句的注解,我也都记得。

我还记得同样是在婴儿时期,在我还看不清东西的时候,有一天我哥抱了只毛绒绒的动物跟我玩,一年之后,我仅凭毛感就把那只动物从它的同类中抓了出来。

依然是在婴儿时期,我姐连续一周每天拿三五十盒胭脂地坐在我床边,一盒一盒给我讲解这些胭脂是什么制的、有什么含义、在什么场合该用哪种……托她的福,我现在都能仅凭嗅觉给姑娘们挑胭脂。

也是在我这辈子记忆力如此之好后,我才现为什么曾经会有人用过目不忘来形容聪明人。以前我觉得记忆和聪明是两回事,但现在现,世间本没多少创新的余地,太阳底下也确实没啥新鲜事儿。

当一个人记得足够多,又能恰当地提取出记忆用在该用的地方,在旁人看来,这个人就聪明得世所罕见了。

我虽然还做不到次次都恰当地使用记忆,有时面对事情时因为相关记忆太多难以选择我有轻微的选择障碍症还导致外在看来反应迟钝,不过起码别人想蒙我也是很难的,我可是有着两辈子、两个截然不同世界的记忆。

上辈子有种说法,人一辈子经历过的所有事情,哪怕是夏天随便拿本书扇风,眼角余光顺便扫过的纸页缝隙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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