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丸还要犀利。
蓝色的葫芦,里面装了一种令人冻毙神魂的气息,这气息能令人的阳神化为冰雕,轻轻一击便化为粉碎。
在吴东三个小时的教导下,三只葫芦中的意识快速成长,他们的智力和判断力,已经和六七岁的孩子差不多。
红葫芦之中,一个清脆的声音在吴东脑子里响起:“爸爸,为什么叫我红娃?”
原来,吴东在交流中,给三个小家伙取了名字,分别是红娃,蓝娃,金娃,同时他让三个娃叫他爸爸。
面对红娃的问题,吴东总不能说他是为了偷懒,借鉴了葫芦娃的名字,他一本正经地说:“我思考了一个晚上,才想到这三个名字,是不是很别致?”
蓝娃:“爸爸,这个名字感觉很有味道。”
吴东干笑一声,说:“红娃,让爸爸瞧瞧你的手段。”
红娃笑了一声,那葫芦自动飞了起来,葫芦嘴里喷出一道火线,弯弯曲曲,从窗户飞出去,而后突然暴发,化作一条火龙,舞动九天。
吴东吓了一跳,连忙让红娃收了火焰,说:“你这火焰动静太大了,有没有别的神通?”
红娃:“没有,我就会用火烧人。”
吴东想了想,唤出火蛊。火蛊一直提心吊胆的,因为红娃给它的感觉异常危险,同为纵火高手,红娃显然比它更有优势。
“火蛊,你以后就跟着红娃吧,他肚子里全是三昧真火,而你有诸多神通,可以慢慢传授他。”
火蛊很不情愿,磨磨蹭蹭的进入了红葫芦。肚子里多了这么个小东西,红娃挺开心,开始与它交流。火蛊从畏惧到放松,最后居然也能愉快地和红娃聊天。
相比于红娃,吴东对金娃更感兴趣。金娃肚子里全是先天庚金之气,这种能量能够壮大剑器。
想到这,他拿出那个盒子,取出三十六柄天罡剑珠。
“金娃,这是三十六柄一品灵器,能够结成天罡大阵,以后它们属于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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