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姑犹豫了一下说道。
“还是不行,这样你太亏了。
你可能不知道,一首必火的歌曲,就能让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一跃成为当红明星。
这十几首歌经典在配上一些普通一点的歌曲,足够让七八个年轻歌手成名。
这样一来,它们的价值就不能用一首一百万来估算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陈霄转头一想,也是这个理。
要知道,他昨晚唱的这些歌,几乎都是原作者的代表作,也就是说,一首歌成就了一个知名歌手。
而一个知名歌手的价值,尤其是一百万能比的。
突然他好像想到了什么,然后微笑着说道。
“我先前打算开办一家文娱公司,但公司的框架还没搭好,目前签约的歌手也只有晓蝶一个。
原本我是打算,到了港岛之后,看看有没有可能再多签几个新人,把这个架子先搭起来再说。”
“不如这样吧,姐,你和我一起把这个公司做起来。
这十多首歌,就当是签约新人的敲门砖,你看怎么样!”
听完陈霄的话,不仅助理倩倩愣住了,就连梅姑也是一脸的震惊。
这个时候的艺人还都是娱乐公司的手下。
从来没有哪个艺人自己跑出来建立自己的公司。
主要的原因还是,这年头做娱乐行业公司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有一定社会背景的人。
只要他们不点头,没哪个艺人敢单独出来搞公司。
要说这些人没想过这件事,那是不可能的。
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这么做,其中有大佬们给的压力是一个原因,艺人们从没有过这方面的经验也是一个主要因素。
陈霄在说出这句话之前,梅姑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一个老板。
这话算是彻底给她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对呀,我也可以当老板啊,我也可以有自己的公司和旗下的艺人啊。”
于是她就在心里仔细的盘算着,这件事的可能性。
资金,人脉,资源,自己都有,唯独欠缺的可能就是一个可以迅速打响公司名气的新人了。
但她立马又想到,既然是合作,那庄晓蝶自然也是公司的人,将她作为一下一个歌坛天后来培养,貌似也不是什么问题。
自己在圈子里面的人脉,再加上陈霄专门为她写的歌曲,她想不火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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