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酒伸手揉了揉眉心,叹道:“我要是继续说下去的话,可能真说不清了,反正就一点,我没有抄,你们即使一致认为四年后的作品跟四年前的很像,也无法判定我为抄袭,更无法给我定罪,因为著作权在我手里。”
为了不引起公愤,她还是别公布自己是玄霜,捅破这层窗户纸了,不然……
估计会气死气晕一大片。
可,就算她不公布,还是有人听出了她话里的意思。
比如……袁律师!!
他撑大了双眼,不敢置信地望着江酒,浑身抖如筛糠,整个人摇摇欲坠。
‘因为著作权在我手里’
他从事律师行业数十载,如何能听不懂她这话的意思?
她是说……她本就是原创,不存在什么抄袭。
再直白一点讲,四年前的图稿是她设计的,四年后的也是她设计的,她只是翻新了自己的作品。
如果还听不懂,那他再讲直白点,玄霜就是江酒,江酒就是玄霜,他们口中的抄袭狗,其实是……原创。
而这场官司里,压根就不存在什么被告。
哈!
哈哈!
哈哈哈!
荒唐,真是荒唐至极!!!
他精明了数十年,没想到会干出这等蠢事。
半生的名声与威望啊,注定要毁于一旦了。
台上的法官也愣住了。
一句‘著作权在我手里’,震惊到了他。
难怪这女人有恃无恐的,哪怕身处在这法庭内,依旧能淡定自若,原来她就是玄霜。
不过,她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所以这案子还是要判,一码归一码嘛。
至于判完之后她要不要以玄霜的身份提起上诉,那就是她的事情了。
在一众人惊讶疑惑迷茫的注视下,法官拍下了惊堂木,正式宣布后一份作品与前一份雷同,在法律上构成抄袭。
当然,他不会傻到说创作者本身抄袭了,单纯只是揪住作品在说事,也算是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