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
怎么这么眼熟?
不由的皱起眉头,程然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女人。
恍惚间,他忽然想起来了。
这女的叫江飘飘,是现在一名当红的人气歌手与偶像明星,也演过一部口碑还算不错的电影。
关掉水龙头,他拿浴巾给江飘飘简单的擦拭了一下身子,然后就把她扛起来扔到另一张床上,又给她把被子盖上。
为了不引人耳目,其实程然住宾馆的时候,定的是标间,一个房间里有两张床的那种。
这会儿,发烧的王馨悦睡在一张床上,而这江飘飘又睡在一张床上,这下好了,他自己怎么办呢?
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先取出酒精,又拿起王馨悦赤着的脚丫,用酒给她搓脚心,然后是手心。
一番忙活过后,程然伸手摸了摸王馨悦的额头。
虽然不见汗,但却似乎有点水分了,润润的,像是要发汗的迹象,于是他赶紧再次给她搓了一遍。
再摸的时候,发现王馨悦终于出汗了。
就在程然松了一口气,把王馨悦的手臂塞回被子,并给她掖被角的时候,房门忽然“咔!”的一声,被人打开了。
“别动,警察!”
房间里,顿时冲进来十几个警察,把程然团团围住。
而程然的手此刻还在抓着王馨悦的被子。
“警察同志,就是他!”
前台小妹排众而出,指着程然,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程然心中一声哀鸣:“靠,真把我当捡尸的了?”
“把他抓起来,带走!”一名戴眼镜的警察,面容严肃的喝道。
程然连忙摆手:“等一下!”
“做什么?”
他一阵头疼,一脸无奈的解释道:“如果我说,这个是我朋友,而另一个是自己闯进来,然后自己脱光衣服钻进我被窝的,你们能信不?”
“你说呢?”戴眼镜的警察冷冷的盯着他反问道。
程然不由苦笑道:“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