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也不打招呼,眼晴看着程冰,仰头,把一罐啤酒全倒进嘴里。
程冰进门第一眼看到了肖青枫,眼晴就一亮。
这个男人,站在院子中间,不说话,不理人,随意的喝着酒,却有一种顶天立地的感觉,让她莫名的觉得安心。
说起来,程冰真的是一个很骄傲的女孩子。
郭郁青曾骄傲的说过,追她的人,从南头门,一直能排到南江码头上。
程冰也可以这么骄傲的说。
追她的人,真的很多,但她从来没对任何人动心过。
可不知如何,肖青枫竟然就走进了她的心里。
而且她最初是恨不得杀了肖青枫还要吃他的肉的啊。
这种转变,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是他打她屁股,还是两次强迫她吃带着他口水的棒棒糖?
这些或许都有,但真正的催化剂,还应该是父亲的绝情,以及那夜的那个梦。
她后来回忆,那个梦里,她不仅吃了他的棒棒糖,好象还有别的,然后,她竟然为他生了孩子,两个人为了孩子的教育,竟然象普通夫妻一样争吵。
那仿佛就是触及她心灵的魔钥,以前的一切,全部被催化。
于是,这个眼里从来没有任何男人的骄傲女子,就让这个男人走进了她心里。
现在她只要看到他,心中就怦怦的跳,带着欣喜,带着羞涩。
她脸儿红了一下,眸子却勇敢的看着肖青枫,笑语盈盈的道:“一个人喝光酒啊,我叫人炒两个菜,我陪你喝好不好?”
肖青枫却一如既往的不解风情,把啤酒罐随手一扔,嘴里蹦出两个字:“不好。”
啤酒罐落在地下,滚出去,发出当当当的声音。
这种随手扔垃圾的行为,换了其他人,程冰一定极为鄙视,但肖青枫扔,程冰眼中笑意却更浓了。
他这个动作,真的好有个性。
再配上那不解风情的两个字,让她的心啊,几乎要炸开来。
这个男人,真的太酷了。
乱扔垃圾和不解风情是酷,所以说,恋爱中的女孩子啊,无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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