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梁州到西北青山城,至少有三日的路程,眼下也不赶时间,所以沈锦乔倒是有闲心去逛一逛,毕竟以后可就没这样的机会了。
路上有什么特别新奇没见过的东西,她都买上一点,到时候好哄霍老爷子,当然也别忘了老爹,不然他可饶不了她。
沈锦乔带着侍卫,也没有太过张扬,走了两日,倒也挺安稳的。
“砰!”
旁边的桌子突然被砸得巨响,沈锦乔惊得手里夹住的肉都掉了,抬头看过去,几个衣着还算不错的青年男人,一脸怒气冲冲的坐下。
“草特么的,不就弄死了个小贱人吗?居然还敢告到官府去,也不打听打听老子是谁,这黔东城还有人敢管小爷的闲事,简直就是活腻歪了。”
为首的男子在三十岁左右,身材消瘦,长得一副刻薄阴冷的嘴脸,全身上下唯一能看的,大概就是他身上比较值钱的衣服了。
旁边的几人也是公子哥打扮,不过明显身份没他高,他一说话立刻有人谄媚恭维道:“就是,也不看看咱们小郡王什么身份,那可是皇亲国戚,与当今太子都可以称兄道弟,区区一届贱奴,小郡王看上她是她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明明是她自己寻死觅活丢了命,哪儿能怪小郡王?”
被称为小郡王的人被恭维得爽了,一脸不可一世的高傲模样,下巴都快抬到天上去了。
明诛早就在听到他们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就坐到了沈锦乔的对面,把沈锦乔的身影挡住,毕竟沈锦乔的容貌摆在那里,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沈锦乔擦了擦嘴角把面纱戴上,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黔东城的郡王是谁。
郡王是公主所生孩子最高王爵,分世袭和非世袭两种,这黔东城确实有一位郡王,太宗时期有个公主给了一个姓李的大臣,封地就在这一带,而那位公主是太宗的嫡亲妹妹,所以爵位是世袭。
真要算起来,李郡王与当今皇室是隔了三四代的亲人,还跟太子称兄道弟?真是太看得起自己了。
区区一个郡王之子,居然光明正大的弄死姑娘,还连官府都不放在眼里,真是好大的威风。
虽然她和太子也不是好人,尤其是太子,手上的血腥不计其数,但杀的都是敌人,你死我活,不杀了对方死的就是自己。
但不管再狠毒,却从未沾染无辜之人的鲜血,根本不能相提并论,这才是真正的人渣。
那小李郡王趾高气昂,情绪很是不忿,旁边的狗腿子连忙吆喝店家上菜,显然他们也不是第一次来了,店家连连答应,赶紧让人把好酒好菜拿出来。
而沈锦乔这边,就算她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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